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6月2日讯 南宁市日前出台了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:《实施意见》),《实施意见》确定了阶段性发展目标,聚焦六项主要任务,明确七大支持政策。
确定阶段性发展目标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要把南宁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展会集聚区、中国-东盟和中南、西南地区重要会议目的地。
到 2025年,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会展经济产业体系,南宁市会展业直接收入达 50 亿元以上,年均增长 20% 左右,间接拉动相关服务业收入超 500亿 元。
展会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 。到 2025 年,举办规模以上展会活动超过 200个、 特大型展会5个,打造国际品牌展会1个 、全国品牌展会10个 、区域特色品牌展会 30个,引进和申办高端国际( 国家级)会议(论坛)100 场以上,承接 500 人次以上专业会议200 场以上,力争实现城市展览业发展综合指数进入全国前列。
市场主体和项目不断壮大。到 2025 年,重点会展企业达50 家以上,引进和培育 4-5 家年营收超亿元的会展龙头企业,年平均引进高品质会展项目和国内外大型巡回展项目 3-5 个,全面增强南宁会展业竞争力指数。
聚焦六项主要任务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从打造会展城市名片、提升会展服务能力、培育壮大会展主体、引进知名展览会议、推动会展跨界融合和规范会展行业管理等六个主要方面,加快促进南宁市会展经济复苏,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。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南宁市将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、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品牌效应,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,借助广交会和进博会等国内国外重大展会活动,通过品牌宣传、城市推广、招商推介、经贸交流等方式推介宣传南宁城市形象,提升南宁会展 的国际国内品牌知名度。引导会展领军企业、产业龙头、行业协会通过深化跨界合作、“互联网+”等创新办展办会模式,提高展览行业竞争力,支持在东盟和“一带一路”国家举办境外展。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南宁市将优化展馆资源布局;完善会展配套设施,倡导绿色发展理念;打造智慧会展生态,通过智慧化手段整合展览会议资源;扶持中小会展企业。鼓励中小会展企业抱团发展、互利共赢;做强会展龙头企业,培育本土品牌展会;大力引进品牌展会,承接知名会议论坛;发挥会展行业组织作用。加快成立南宁市级会议展览业协会,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。建立会展统计监测机制。依托会展举(承)办单位的基础数据信息(展览时间、展览面积、参展商、采购商、参观人员等)建立会展经济产业统计体系,对全市会展数据(会展项目)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会展大数据库,为促进会展业科学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。
《实施意见》紧抓会展经济的溢出效应,实施“会展+”战略,以“展”促“产”,探索“会展+招商+产业”和“会展+跨电+保税”等创新措施,推动会展业跨界融合和协同发展;重点打造区域展会集群,依托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品牌效应,以“展”引“聚”,整合会展业大数据生态圈,推动会展产业向新经济形态转变,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新动能。创新金融服务方式。结合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,创新适合会展行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,引导会展核心企业注册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,为上下游导会展核心企业注册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,为上下游企业供应链融资提供征信支持,拓宽办展机构、企业供应链融资提供征信支持,拓宽办展机构、展览服务企业和展览服务企业和参展企业融资渠道,为会展企业孵化、会展项目并购等提供金融参展企业融资渠道,为会展企业孵化、会展项目并购等提供金融服务和全过程融资服务。
明确七大支持政策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七大支持政策。其中将对列入重点培育的品牌展会、产业展会项目;引进国内外知名展览机构、国际性组织、国家级行业协会(学会)举办的国际性、国家级、专业型展会项目以及UFI认证展览项目;本土会展企业到境外自办的展会项目;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性、国家级重要会议以及ICCA认证国际会议;国内外知名展览(独立法人)公司落户南宁市;开展智慧展馆、绿色节能提档升级改造的会展场馆等六个方面予以资金扶持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了具体政策支持力度,如首次办展或者展览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,南宁市将按照展览服务费50%的标准给予梯度扶持(室外和非标准展位展会项目的展览面积按0.5系数折算)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对开展智慧展馆、绿色节能提档升级改造的会展场馆予以扶持。按照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 20% 给予梯度扶持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《实施意见》还提出了保障措施,优化完善会展业管理机制,调整市级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,强化组织领导;强化资金保障;充分发挥南宁市人才聚集效应,制定会展人才培养规划,强化人才培养。强化营商环境;强化目标考核。 (王俊杰)